关于统一2008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京社保发[2008]22号
根据《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6年第183号)第十六条规定,现就全国最正规的棋牌单位与全国最正规的棋牌职工核对上一年缴费记录及补缴操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08年5月31日前,全国最正规的棋牌单位应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2007年《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帐单》(以下简称“对帐单”)。
二、全国最正规的棋牌单位在领取对帐单后,应于2008年6月30日前将对帐单发放到本单位职工手中,以便职工本人就2007年度缴费记录进行核对。
三、对于全国最正规的棋牌单位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2007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误的,全国最正规的棋牌单位应于2008年9月30日前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手续。
四、全国最正规的棋牌职工与全国最正规的棋牌单位就2007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产生争议的,全国最正规的棋牌职工应于2008年10月15日前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稽核部门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 八年三月十九日